給大家出入泰國或其他國家的小知識:
1.旅客身上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,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。就算你帶個空瓶,超過一樣會被沒收的。
2.所有液體、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,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,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。
3.塑膠袋每名旅客僅能攜帶1個,於通過安檢線時須自隨身行李中取出,並放置於置物籃內通過檢查人員目視及X光檢查儀檢查。
4.防狼噴霧劑不得隨身或手提攜帶上機;另飛港澳班機亦不可託運。
5.身上但凡有金屬類,錢幣,戒指手錶耳環髮夾,非你本體的東西,一律取下,等過檢查儀在戴上,包含皮帶,雪靴。這次從泰國回來,我發現他們檢查超嚴格,包鞋類(布鞋、皮鞋)全都要脫下過門。
6.打火機、電池、行動電源不能拖運,但凡預熱會爆炸的都不行。
7.台灣目前對於非洲豬瘟--豬肉產品,實施超高級別管制,但凡夾帶入內,一律嚴逞。不管你是豬肉泡麵、豬肉乾、豬肉條,只要裡面成份有豬肉一律得上報,罰款最高到100萬。
大家自己注意好自己的錢包,不要抓到又開始崩潰上新聞。
8.這次泰國回台灣,托運行李是紙箱的,沒有做成提把,是不能拖運的。早知道就再來機場前隨手黏個提把,結果一個紙箱黏個提把要150元,超級貴。
另外
1.美國運輸安全署(TSA)規定,飛美班機旅客僅可攜帶1只打火機(非防風或藍焰)。
2.飛往香港及於香港轉機之旅客請勿攜帶或託運電擊器、催淚瓦斯、子彈型之紀念品、彈簧刀及照明彈,以免觸犯當地法律。
3.通過隨身行李安全檢查後,旅客即可自由活動或前往免稅商店購物,但務必於起飛前四十分鐘,進入候機室登機。
4.配合美國安檢新規定,自107年6月30日起,飛美班機旅客所攜帶之大於或等於350毫升(約為可樂罐大小)粉狀物將由航空公司於登機門前實施抽檢,請旅客配合,另除嬰兒奶粉及藥粉外,其餘大於或等於350毫升之粉狀物應放置於託運行李內。
回台灣前,在泰國機場看到告示牌,上面把行動電源打差差。害我以為不能把行動電源放在包包,可是又不能放拖運,後來才知道我誤會了,傻眼貓咪。
1.行動電源不能拖運,全世界都不可以~~~~!
2.行動電源限制:容量20000mAh以下行動電源不限攜帶數量,20001~32000mAh一人最多兩顆,禁止攜帶大於32000mAh容量的行動電源,會被沒收充公。(幸好我出國前一天來不及,沒能買到新的大行動電源,不然就尷尬了。)
3.根據泰國/中國機場,有關旅客攜帶行動電源的規定,如行動電源上沒有顯示任何資料(如 mAh及v等),因未能證明其容量,機場安檢處絕不接納攜帶登機,並會充公沒收處理。
總之跟不熟的人出國真是…特別的兵荒馬亂,PS,泰國的飲料都偏甜的,汽水很便宜。